获取试验方案?获取试验报价?获取试验周期?
注意:因业务调整,暂不接受个人委托测试望见谅。
法语CTP 检验检测实验室技术要求验收规范
-
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CN-GB国家标准
-
【发布日期】2018-12-28
-
【CCS分类】P33居住与公共建筑工程
-
【ICS分类】农业和林业综合
-
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CN-GB国家标准
-
【发布日期】2018-12-28
-
【CCS分类】P33居住与公共建筑工程
-
【ICS分类】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
林业碳汇计量检测体系建设技术规范
-
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CN-DB23黑龙江省地方标准
-
【发布日期】2019-11-04
-
【CCS分类】B60林业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
-
【ICS分类】65.020.01电工和电子试验
人类白细胞抗原基因分型检测体系技术标准
-
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CN-WS行业标准-卫生
-
【发布日期】2021-08-27
-
【CCS分类】50卫生综合
-
【ICS分类】11.020电信系统
-
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CN-GB国家标准
-
【发布日期】2015-12-10
-
【CCS分类】P33居住与公共建筑工程
-
【ICS分类】防护设备综合
-
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CN-GB国家标准
-
【发布日期】2015-12-10
-
【CCS分类】P33居住与公共建筑工程
-
【ICS分类】螺纹综合
-
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CN-GB国家标准
-
【发布日期】2018-12-28
-
【CCS分类】G10无机化工原料综合
-
【ICS分类】实验室医学
-
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CN-GB国家标准
-
【发布日期】2015-12-10
-
【CCS分类】P33居住与公共建筑工程
-
【ICS分类】环境空气
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系统检测技术规范
-
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CN-DB23黑龙江省地方标准
-
【发布日期】2016-11-07
-
【CCS分类】N26综合测试系统
-
【ICS分类】19.080工作场所空气
互联网基础资源 ICP备案主体信息真实性检测系统技术要求
-
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CN-YD行业标准-邮电通信
-
【发布日期】2022-04-24
-
【CCS分类】M16信息传输指标
-
【ICS分类】33.040产品认证和机构认证、合格评定
工业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安全检测技术规范
-
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CN-DB36江西省地方标准
-
【发布日期】2019-03-13
-
【CCS分类】C72生产环境安全卫生设施
-
【ICS分类】13.340.01职业安全、工业卫生
紧固螺纹检测体系
-
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CN-GB国家标准
-
【发布日期】2019-03-25
-
【CCS分类】J04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
-
【ICS分类】21.040.01其他医疗设备
体外诊断检验系统 自测用血糖监测系统通用技术条件
-
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CN-GB国家标准
-
【发布日期】2021-10-11
-
【CCS分类】C44医用化验设备
-
【ICS分类】11.100无损检测
便携式紫外吸收法多气体测量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
-
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CN-DB37山东省地方标准
-
【发布日期】2015-02-04
-
【CCS分类】Z11气体介质与放射性物质采样方法
-
【ICS分类】13.040.20
工业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报警系统安全检测技术规范
-
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CN-DB36江西省地方标准
-
【发布日期】2013-12-25
-
【CCS分类】C72生产环境安全卫生设施
-
【ICS分类】13.040.30
检验检测管理标准体系总体框架
-
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CN-DB14山西省地方标准
-
【发布日期】2024-08-13
-
【CCS分类】A00标准化、质量管理
-
【ICS分类】03.120.20
石油天然气工程可燃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安全技术规范
-
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CN-SY行业标准-石油
-
【发布日期】2008-06-16
-
【CCS分类】E09卫生、安全、劳动保护
-
【ICS分类】13.100
磁共振引导放射治疗系统检测体模技术规范
-
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CN-TUANTI团体标准
-
【发布日期】2019-07-08
-
【CCS分类】C43医用射线设备
-
【ICS分类】11.040.99
计量检测体系确认规范
-
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CN-JJF国家计量技术规范
-
【发布日期】2003-12-26
-
【CCS分类】基础标准与通用方法
-
【ICS分类】
无损检测 超声检测 穿透技术
-
【发布单位或类别】 CN-GB国家标准
-
【发布日期】2020-11-19
-
【CCS分类】J04
-
【ICS分类】19.100

实验仪器
测试流程

注意事项
1.具体的试验周期以工程师告知的为准。
2.文章中的图片或者标准以及具体的试验方案仅供参考,因为每个样品和项目都有所不同,所以最终以工程师告知的为准。
3.关于(样品量)的需求,最好是先咨询我们的工程师确定,避免不必要的样品损失。
4.加急试验周期一般是五个工作日左右,部分样品有所差异
5.如果对于(检测技术体系检测标准)还有什么疑问,可以咨询我们的工程师为您一一解答。